各部门(单位)、附属学校:
按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统计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排查人员范围及社会兼职范围
校领导、中层干部、附属学校校级干部。
其中,校领导主要排查统计由各部门(单位)、附属学校根据工作职能向组织人事部申请批准的校领导在校外社会组织中兼职以及在各部门(单位)、附属学校牵头成立的社会组织中兼职的情况;中层干部、附属学校校级干部排查统计个人在校内外社会兼职情况。
二、统计排查社会兼职的情况
社会兼职情况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之相关内容。社会兼职情况只统计排查现兼职情况,因换届改选等原因不再进行兼职的,不在统计排查范围内。
三、相关要求
1.校领导社会兼职统计排查工作由各部门(单位)、附属学校负责,请相关部门(单位)、附属学校填报《校领导兼职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层干部、附属学校校领导填报《干部兼职情况统计表》(附件2)。相关统计表于11月29日15时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组织人事部,工作联络人:林怡辰。无社会兼职情况的,需要进行零报告。
2.请统计排查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附件3),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如有社会兼职方面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部联系。
附件3: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pdf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