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9-22 8:52:20
| 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9月21日发出通知,要求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重要指导文件。《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深刻阐明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对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对于切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动员全党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要以《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市、县、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要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有序展开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务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参加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做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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