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2024年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通知
  • 日期 : 2024-10-14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启动我校党建工作示范创建培育工程,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推动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参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一融双高”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校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开展,获得省、市、校级以上党建荣誉的基层党组织可重点推荐,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参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2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运行机制,模范执行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2年来,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师生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所在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2年来,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受到违纪违法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见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参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2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2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2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受到违法违纪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党建“双创”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年10月至12月)
      申报工作统一由党总支(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推荐至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建设单位名单由党委会最终审核确定。有关工作步骤如下:
      1.基层党组织申报。各基层党组织深入研究学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学校组织人事部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校党委。
      2.组织人事部把关推荐。组织人事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校党委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二)管理验收(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组织人事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验收。2025年年底组织中期验收,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验收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巩固推广(2027年)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2027年第一季度公布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通过的单位,有关建设成果在学校“党建天地”网站上集中宣传展示,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高质高效地实现创建目标,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肃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党组织申报下一轮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2024年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取得建设成效。组织人事部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作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推动构建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其他说明
      学校本轮“标杆院系”拟培育建设单位3个,“样板支部”拟培育建设单位6个。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条理性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j8505@126.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若支撑材料不止1项,请汇编成册,并制作目录。申报书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视频材料需要提供MP4格式(每个500M以下)。联系人:张铭。


    附件1: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级).docx

    附件2: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

    附件3:申报书.docx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