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报告制度的通知
  • 日期 : 2019-09-27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专党组织:

    为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建立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日报告制度。对每日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包括主要工作和特色做法,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对第二日工作做出安排。

    2.周报告制度。对每周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包括主要工作和特色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对下周重点工作做出安排,把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3.日报告、周报告的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日报要求每天12点前上报,周报要求每周五12点前上报。

    4.请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7日下午1点前上报。

     

    联系人:余淼

    报送邮箱:17572732@qq.com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