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专党组织:
为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建立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日报告制度。对每日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包括主要工作和特色做法,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对第二日工作做出安排。
2.周报告制度。对每周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包括主要工作和特色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对下周重点工作做出安排,把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3.日报告、周报告的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日报要求每天12点前上报,周报要求每周五12点前上报。
4.请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7日下午1点前上报。
联系人:余淼
报送邮箱:17572732@qq.com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