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2-06    

    各部门(单位)、附属学校: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向全市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实施方案》内容和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选派工作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和选派条件

    (一)选派人数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名,其中,40周岁以下2名(198321日以后出生)。

    (二)选派条件

    1.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20263月以后退休);

    3.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身体健康。有涉农专业特长的优先。

    二、派驻期限和派驻职责任务

    (一)派驻期限

    派驻期限为2年。

    (二)派驻职责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要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围绕服务保障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派驻村实际,与派驻乡村共同谋划发展思路、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结合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

    2.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围绕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目标,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 经济,推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

    3.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和落实村民自治、村级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完善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推广运用积分制,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

    4.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载体,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

    三、政策待遇

    根据学校现行驻村干部有关政策待遇,结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确定本次派出干部政策待遇,具体详见附件1

    附属学校派出干部政策待遇,由附属学校参照学校政策待遇执行,经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可适度调整。

    四、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部署动员(26日至215日)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将选派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选派工作要求,做好精神传达、政策解读以及全面动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1515时前,将部署动员及拟报名人员情况报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杨帆。

    (二)人员报名(218日)

    报名人员填报《驻村第一书记登记表》(附件2),于21815时前,将电子版登记表报送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林怡辰。

    (三)研究决定(222日前)

    学校党委对报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选派干部人选。

     

      附件1:驻村干部政策待遇.doc

      附件2:驻村第一书记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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